報載監察院調查中油採購過程草率,造成公司重大虧損,浪費納稅人血汗錢,通過彈劾副總經理;對於監委勇於任事的積極做法,筆者深表肯定。
筆者認為國營事業存在的目的,就是服務社會公眾,政府每年編列補助的預算,都是來自小老百姓辛辛苦苦繳納的稅金。國營事業既然受民眾託付,享受市場獨占,決策主管便應恪遵「善良管理人」的職責,要為廣大民眾的荷包把關,更應秉持專業能力及嚴格操守,展現良好的經營績效,才對得起人民這個最大的股東。
這種圖利他人的行為,造成中油虧損,須由納稅人埋單,廣大納稅人憤憤不平。
除了期望監察院繼續調查有無更多未浮出檯面的案件外,呼籲中油等國營事業更應該加強改善內部的控管查核機制;必要時,定期向外界公布重大採購案的資料,或是委由外部的會計師等專業人士稽核,以昭公信。
劉長樂(南投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