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消基會最近接獲丁小姐投訴,她委請旅行社訂購台北經香港轉重慶來回四段機票,卻在返台之際,因「機票與護照姓名不符」遭重慶機場人員拒絕登機,丁小姐只好自掏腰包重買機票。
丁小姐自費一萬多元購買重慶到香港,以及香港到台北兩張機票。返台後向旅行社反應,旅行社卻說,消費者需擔負自行檢查的義務。消基會董事長程仁宏指出,消費者委託業者代辦行程或購買機票,業者在交付機票前,應善盡校對之責,不應把責任推給消費者。
程仁宏指出,消基會去電向航空公司和民航局洽詢,二者皆表示,機票上的姓名與護照姓名若不同,絕對無法登機;另外,若消費者出發前在台灣機場即發現錯誤,需自費六百元到機場內航空公司的櫃檯更正。消基會呼籲消費者,一定要仔細核對護照及機票姓名,並注意機票的種類和有效期限等相關規定,以免權益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