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之後,中央新領導層就反腐倡廉話題已多次發表措辭嚴厲的表態,從開會座談商議如何治貪,到制訂新規整頓幹部生活作風,「反腐」普遍被外界解讀為新領導層開創新局的一個突破口。
而搭配中共高層掀起的這股反腐風,是各地網民在網路上對省市地方幹部貪腐事蹟的檢舉,根據已公開的報導,十八大之後因涉嫌違紀被查察的十多名官員,涉及了重慶、廣東、四川、山西、山東、新疆等省市,其中很多是來自網路上一般民眾的揭發,媒體甚至認為:新上任負責沉重紀檢工作的政治局常委王岐山,也有意無意地在借重網路的爆料對貪腐開刀。
因此二○一二年底,香港一家報紙選出的中國十大風雲人物中,中國網民就被評選為「最具影響力的人物」。 這項評選認為,大陸網民的影響力日益增強,不僅令貪官現形,也成為中央紀檢當局不得不借重的反腐力量。連國際媒體也說:網民參與的網路反腐熱潮正改變著中國的反腐格局。
與大陸網民爆料官員貪腐的同時,美國《紐約時報》則是爆了即將卸任的溫家寶總理家族經商史的料,引發一千多位大陸知識份子在網路上簽名呼籲:為了顯示防貪止腐決心,包括中共新上任總書記習近平在內的二百零五名黨內高官,應該適時公布財產。中國官民風起雲湧的打貪動作,的確成為新領導班子上任後最令國際矚目的話題。
但是,就在網路反腐作用愈來愈大時,中國人大卻在去年底通過法律草案,要求實行網路實名制。草案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應加強對用戶發布信息的管理,發現了法律禁止發布或傳輸的信息,應當立即停止傳輸或消除,並保存有關紀錄,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這個動作的外部反應首先是:網路在揭露官員貪腐方面起了重大作用,導致當權者產生「網路恐懼症」,因此要加強對互聯網內容的控制。另一解釋則是:中共高層在倡導反腐之際,仍顧慮到社會「維穩」的重要,要使網路爆料和網路建言維持在當局「可控」範圍以內。
立刻有議論抱怨:權力不在陽光下運行,卻要求網路在陽光下運行。打貪與維穩間的矛盾,印證了莎士比亞劇本中那句名言: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a question!
與出台網路實名制法律同時,是《紐約時報》兩位駐大陸記者的簽證遭到延遲發放,記者被迫要限時離境。這些動作都成了中國反貪倡廉主調之外,更引人注目的插曲。
紐時對中共領導層家屬經商情況的報導,想暴露的重點是:中國由公有制轉換到私有制度後,公有制的財產應該由誰來處理和如何處理?如果轉換到私有制度是有權勢的人把公有財產變為私有,誰來監督是否利益輸送?
「網民爆料也好,公眾事件形式的權力監督也罷,畢竟跳不出輿論監督層面。而輿論監督的有效性則在於圍觀熱度,一旦降溫或關注點轉移,『半調子』或『爛尾』就出來了。」
「網路監督應該是補充性的,監管機構按部就班及時發現和查辦才是正道。體制內自我監督而導致的監督弱效甚至無力的問題,目前是無解的。」
「從打破堅冰,到開闢戰場,網路反腐的意義怎麼估計都不過分。只是,當網路爆料的不足與優點一樣明顯時,這種爆料如何與現有反腐制度更好銜接?」
試錄三則投書內容,應該代表大陸民眾心中普遍的想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