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之初創投合夥人林之晨三日在部落格發表一篇文章《親愛的郝市長,請停止這場Android Market鬧劇》,內容提到台北市政府因為與Google「七天鑑賞期」的官司爭議,讓台灣四百萬Android用戶無法下載付費軟體,過了一整年「次等公民」日子,希望網友一人一信,向台北市長郝龍斌表達不要再上訴的意願。
北市與Google公司之間針對消保法「七日鑑賞期」規範的官司,高等行政法院去年十二月宣判北市敗訴,法官認為地方政府無權要求修正中央規範的定型化契約,北市初步決定上訴,引發網路熱烈討論。林之晨呼籲北市不要再上訴的文章發表後,網友紛紛轉載、議論。
林之晨表示,這篇文章其實是表達Android用戶的無奈,先前北市聲稱「依法行政」,認為Google未依消保法規定修改鑑賞期的契約內容,如今高等法院判決出爐,認為北市越權,北市就不該再上訴。他強調,Android系統尚未關閉付費軟體前,並沒有太多民眾出來抱怨鑑賞期或被詐騙的問題,政府保護消費者權益,也應該給予消費者選擇的權利,與其花時間辦「雞毛蒜皮」的小事,不如主動緝拿更多詐騙集團。
消基會建議 業者提供試用版
網友也多聲援Google,寫信塞爆市長信箱,一天最多湧進四百多封信,認為北市不應再要求Google遵守七天鑑賞期,但北市法務局強調,收到判決書後會再上訴。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表示,支持北市上訴,消保法執行單位向來都是地方政府,且Google僅提供十五分鐘鑑賞期,確實有侵害消費者權益之虞。張智剛表示,消保法有解釋,假使業者提供民眾「試用」的服務,民眾覺得不錯然後購買,商品就不受「七日鑑賞期」規範,業者為何不去思考廣泛開發試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