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行政院日前通過都市更新條例修正案,新增釘子戶拆除須經調處和司法程序、地上物未拆除前不得預售、中途撤回同意書等條款後。
此舉引起建商公會全國聯合會認為行政院的都更修正案,是「少數綁架多數」,使得都更之實施更加困難,投資的建築開發商卻步。
建商指出全台屋齡三十年以下,耐震度不到五級的房子高達七十五萬棟,有約三百萬戶的民眾住在防災抗震力不足的房子,將因此難以改建,是行政院不負責任的做法。
但上述資料,不知出自何處推估?有無調查紀錄?又依據何種科學儀器和診斷而來?
建商一再指正別人時,為何不反思建商自民國六十二年第一次石油能源危機後,台灣建築業榮景延續至今天,在官商和財閥之聯手炒作之下,不僅房地產價格貴得離譜。而且建商推出的房屋偷工減料的情形不知有多少?建商有否的閉門思過反省?自我有否依照建築技術規則,在選用材料和加工製造依照標準和時間來為嚴謹的施工?
筆者在九二一大地震之後,受聯合國文教組織機構委託某外國工程顧問公司,實勘震區災損之建築,發現偷工減料不在少數,難一一例舉各種不同的原因和慘況。眼看災難,鼻聞屍臭味經過月餘,不知流下多少同情的眼淚啊!自己也差一點得到憂鬱症。
老實說我們不希罕全國有多少愛心的捐款,來幫助災損的住戶和罹難的遺眷家屬。
再多的金錢,也挽不回寶貴的生命。尤其受害者的日後心理健康重健,在今天仍有在復健中者。
其家庭的解組受害,不亞於美軍在二次大戰於日本的長崎、廣島原子彈投下的慘況。
建商的財大氣粗,對於人性的弱點了然於胸,才是今天房屋不耐震之主因。
若非再加上業主的貪小便宜,對工程造價一再殺價;建築監造者之怠忽職責;建管官員之行政疏失;材料商的不合格材料混淆冒用;建商為求儘早取得貸款銀行之每一期工程款,貪得利息而違規縮短標準時程,肇致混凝土結構強度之降低等。都是今天台灣房屋不耐震多多的原因。
何以國外先進國家之房屋年齡都在百、千年之久屹立堅固如山,而我們在屋齡三十年就非得非得要拆建不可呢?當然好的建商也有,但常有劣幣逐良幣之遺憾。
期許建商的這一批評之詞,喚醒全體國人反思。如何建造一棟可以住居達百、千年之久的房屋和公共土建工程,那才是我們都更修正案的終極目標。
陳文奎(台中市/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