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宜蘭縣政府旁的張姓女居民,因附近空地地主每隔一段時間就雇工噴藥除草,讓盎然綠地一夕之間枯黃,不但惡臭久久不散,連螢火蟲、蝴蝶和蜜蜂等昆蟲也沒了。
為了孩子和居民健康,她和地主交換條件,找鄰居集資,定期雇工幫忙除草。
同社區的環保局長陳登欽見狀,決定由縣政府發起禁用除草劑命令,首先由公家單位管理的空地做起,逐步擴大至非農業用地的住宅區及公園等人口稠密地。
陳登欽認為,除草劑是嚴重影響生物鏈,大量使用也會致癌及導致畸形兒。
他說,其中巴拉刈有「百草枯」之稱,是世界用量次大的除草劑,人體只要攝入三毫升就會致命。
宜蘭縣政府首開先例,由公部門禁用除草劑,值得稱許,因除草劑儼然就是環境殺手,百害而無一益。
只是,如要擴及私人土地,恐怕要訂定更縝密周詳的配套措施,因為公部門有充裕的經費,以其他方案代替,一般民眾則因人物力嚴重不足,而不得不使用除草劑。
例如先鼓勵人民使用除草機,或以稻草、塑膠布覆蓋或在果園種矮草,抑制雜草生長,並適度補助增加的費用,尤以人煙較多的區域,應優先勸導施行。
其次,既然屬於環境保護的重大改革措施,不妨由農委會及環保署等相關中央機關統籌辦理,共同訂定明確的法令,規範除草劑禁用範圍及罰則,加強農藥製造及管控機制,並且全國各縣市同步實施,才能大幅降低環境汙染源。
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