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全球溫室氣體減排,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所採用的市場機制。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問題小組(IPCC)於一九九二年五月九日通過「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在日本京都通過了公約的第一個附加協議《京都議定書》,把二氧化碳排放權做為一種商品,交易係以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為計算單位,通稱為「碳交易」,交易市場則稱為碳市(Carbon Market)。碳交易可分為兩種型態——配額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及項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配額型交易是指總量管制下所產生的排減單位的交易,如歐盟的歐盟排放權交易制的「歐盟排放配額」(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