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在講台上是權威?是施教者?還是引導者?這是一個教師自我定位的重要問題。教師可不可以被批評?可不可以成為學生討論的對象?
北市一所國小的導師,以作文題目「老師的缺點」,當作學生作業,學生叫好,家長也覺得有創意。我們注意到這樣的對老師提出批評的作文,有的學生會數落老師的罪狀;也有學生會因為怕得罪老師而不敢寫,各種狀況都有。
可是這位導師卻說了,互相傾聽才是師生溝通最重要的關鍵。老師會有優點,當然也會有缺點,可是師生在同一個班級相處,如果沒有互信,就不可能溝通,更談不上會有甚麼好結果,一旦要用打分來相互評鑑時,師生就有可能成為「仇人」,而不是更共學習的共同體了!
很高興這位導師能勇於面對自己面對學生,其實,老師有自覺與自省能力,才是把握教師角色的最重要起點。十二年國教需要的就是更多自覺而又有創意的老師。
評鑑固然重要,尊重教師,讓老師在教育現場有更大的創意與自覺,可能比評鑑更管用,教育部是否更該思考如何讓老師們在教育現場上,重拾這份為人師的榮譽感呢?
文言(台北市/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