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高教司指出,之前討論學費調漲有來自大學、學生、教師及家長等代表,專案小組不是一言堂,過程中讓各方代表充分表達意見,目前推出的只是草案,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公聽會上表達。
高教司指出,目前常態性學雜費調整方案只是草案,因此沒有撤案的問題,教育部絕對沒有「先射箭再畫靶」,訂出學雜費調漲上限是不希望大學可無限調漲學雜費。
至於國立大學新生比私立大學學生和國立大學舊生可多漲百分之五,則是秉持教育部的反重分配立場,讓經濟情況普遍較佳的國立大學學生多負擔一些學費,增加的學費則用來補助公私立學校的弱勢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