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的譬喻系統裡,一個民富國強的最好時代被稱為是「黃金年代」,有了「黃金年代」,當然也就有了「鍍金年代」。所謂的「鍍金年代」這種說法,乃是美國文豪馬克吐溫和他的律師作家朋友華勒(Charles D. Warner)所首創。
今天對「鍍金年代」已有了清楚的定義。它是指十九世紀後四分之一那個時代到歐洲的第一次世界大戰和美國的大蕭條為止的那段期間。即也是人類的「第一次全球化」,由於市場擴大、利益無限,因而追逐金錢利益成了時代的主流價值。當時政治上貪汙腐化無所不為,在經濟上剝削投機和政商勾結氾濫。那個時代雖然也有許多創新的企業家,像汽車大王福特及鋼鐵大王卡內基等,但更多的都是靠特權、勾結與投機壟斷等不正手法而致富,人稱之為「強盜貴族」(robber baron)。那個時代尚無法拉利級的名車,但當時的富豪卻住可與皇宮相比的豪宅,他們用百元美鈔來點雪茄,他們的寵物可戴珍珠寶石項鍊。他們過著公卿將相的生活。
但那個時代的凡夫俗子就沒有這麼幸運了。他們過著農奴和奴工等級的日子,能吃頓飽飯就已很奢侈。那個時代的富人金光閃閃,但整個時代真正的含金量卻極稀薄。因此它只能說是「鍍金年代」。這個「鍍金年代」也是人民廣泛受到剝削壓迫,因而人心思變的「革命年代」。
不過,歷史的發展總是正反交錯,在尋找最好的平衡點,「鍍金年代」的貪腐無能及貧富極端懸殊,當它到了革命的邊緣,終於逼出了近代最大改革的「進步年代」。
所謂的「進步年代」,乃是十九世紀來到二次大戰前後這段期間,主要有一八八○年代德國俾士麥開始的退休年金及失業保險,二十世紀第一個十年,老羅斯福實施的反托拉斯,到了一九三○年代他更推動年金制及失業保險,而在英國則有羅易喬治首相任內,推動「人民的預算」運動,增加富人的特別附加稅及失業健康保險,他的富人稅最先被貴族的上議院否決,於是他就推動國會改革,一九一一年通過「國會法案」,大力削弱貴族上議院的勢力。除了這些社會福利改革外,後來我們所知道的勞工團體協商權,自由工會權及罷工權和其他政治改革也都發生在那個「進步年代」裡。用近代財富累積的社會構造學派(SSA)觀點,只是「進步年代」已創造了一種新價值,那就是一個社會的財富累積,應當每個人都能分享到一定的數額,這才是「公平」,「公平原則」乃是進步年代對人類文明所做的最大貢獻。在那個年代,由於人們接受了這個價值,因此在一九四四年,美國最富的人在繳所得稅時對最高級稅距稅率百分之九十五也欣然繳納。
但戰後的世界卻是個「公平原則」逐漸凋零的時代,戰後保守主義當道,它一步步非法化了平等的價值觀,整個社會財富的累積只集中在少數人身上,特別是在一九八○年代第二次的全球化加速擴大,富者愈富,貧者愈貧的現象也更趨嚴重。歷史已走向了「第二代鍍金時代」。就以台灣為例,就很有「鍍金時代」的特色,表面上看起來金光閃閃 ,但低所得者收入逐年降低,平均實質薪資倒退回十四、五年前。整個社會的均富含金量極為稀薄。根據現況的發展,我們甚至可以說台灣貧富已經世襲化,富者恆富,貧者恆貧,貧富之間已不會有社會流動。台灣社會之所以會一片沖天怨氣,完全可以理解。
因此,今天的世界是個「第二次鍍金年代」的世界,西方已出現「第二次進步年代」的呼聲,因為只有均富才可以通過新的服務與消費,那才是成長的動力,不在最基本的方向去努力,所謂的「拚經濟」也拚不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