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性別工作平等法》從九十一年公布實施迄今滿十年(九十七年以前稱《兩性工作平等法》),根據勞委會統計顯示,女性勞動力呈漸增趨勢,比十年前增九十二萬人,擔任主管比率也提升,但女性平均時薪只有男性的八成二,且我國婦女婚後或因生產退出勞動市場,極大比率未回到工作崗位,情況比美、日、韓等國嚴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九月公布性別統計資料,統計指出,十年來,女性勞動力增加近九十二萬人,增加速度比男性快,勞動力參與率從九十年的百分之四十六點一增加到一百年的百分之四十九點九七,兩性勞參率差距逐年縮減。
任主管職的女性比率從九十年的百分之十五點零六提升到一百年的百分之二十一點六一,任公職女性比率也從九十一年的百分之三十點零四提升到一百年的百分之三十五點五四。
但調查也顯示,初入職場的兩性薪資差距不大,女性薪資約男性的百分之九十六到百分之九十七,其中,研究所以上的薪資差距最小,高中職的薪資差距較大;但從受雇員工平均薪資來看,兩性薪資差距雖然逐漸縮小,但以總薪資除以工時,女性平均時薪約男性的百分之八十二點四,差距約四十八元。今年三月五日為我國「同酬日」,意味女性要比男性多工作六十五天,才會領足男性去年工作一年薪資。
此外,較令人憂心的是,調查也指出,百分之二十二點四三已婚女性因生育而離職,但復職率只有百分之五十五點四八。比較去年主要國家勞參率,我國女性在二十五至二十九歲達到高峰,爾後逐歲下滑;反觀美、日、韓雖也在三十至三十九歲出現勞參率下降,但普遍在四十歲以後回升,凸顯我國婦女在兒女成長後,重返職場不如其他先進國家。一○四人力銀行調查也顯示,平均每二位婚育女性上班族,就有一位因家庭、小孩放棄升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