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職業婦女兼顧家務與工作的不二法門就是家人的支持。一○四人力資源處主管唐小姐表示,家裡順,工作就順。行政機關科長孫小姐也說,小孩一歲半就送托兒所,特別找離娘家近的地方,請兩老接送。
另一家人力銀行公關也透露,親人因生產離開工作崗位,產後找工作不順利,至今過了十年,年紀逾四十歲,機會只怕愈來愈小。
《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幕後推手婦女新知基金會,前天慶祝三十周年。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林實芳表示,女性勞動力雖逐漸增加,但從薪資差異來看,女性分布的職業普遍薪水較低,有不少可能是派遣等非典型勞動,勞動條件和環境更嚴苛,因此,政府除了提升女性勞動力參與率外,更要改善女性的勞動條件。
林實芳也提到,許多女性因生產或懷孕而有請假需求,除了公家機關較能保障女性權利外,一般雇主聽到要請假,臉色就難看,女性就算想請也不敢請,最後只能選擇離職。
林實芳說,勞委會手上都有違規廠商資料,但不敢公布。她認為,政府應向廠商宣示決心,而不是等到婦女檢舉才辦,讓檢舉婦女承擔丟頭路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