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反貪腐的群眾和立法委員藉出席國慶大會機會,秀出象徵反貪腐的紅色衣飾和布條,並向參加慶典外賓宣示台灣人反貪的毅力;但這些出於愛鄉、愛土、愛國家的熱切心理,所激發出來的行為,被民進黨主席游錫形容為國恥。世事真是詭譎,掌權者及其扈從,和在野者、納稅人所見所思,竟這般南轅北轍。
猶記得民進黨諸君在野時,在國民大會上向總統拉白布條抗議;在國會殿堂掌摑會議主席,上陽明山參加總統主持的餐會,掀翻桌子狼藉滿地。
至於今之掌權者,當年還是在野民代時,在立法院裡跳桌子打架的鏡頭,雖遍傳國際成為笑談,他們可是沾沾自喜,並不引以為恥,反視為是民主的光輝。
今天高坐總統府、行政院的權貴,當年大都曾把在立法院打架,和羞辱政府官員的錄影帶拿回選區播放,告訴選民他們如何無所畏懼,支持他們的群眾,也每以他們敢不遵法制、破壞成例,而報以掌聲。就這樣,在民意、民代相互激盪下,台灣民主逐漸蛻變,當年沒有人說這是國恥。
時移勢異,在野的掌權了,從高雄捷運到國務機要費弊案,種種濫權不法,已是國人共知共聞的事。政黨輪替後,新貴以權謀私,特權腐敗的劣跡,重創了社會公義與國家體制,處在經濟停滯,國民所得不成長,失業痛苦逼得弱勢者跳樓的社會裡,有識的國民走上街頭反貪腐,何恥之有?
今天,這麼多納稅人自動自發穿紅衣戴紅帽,犧牲假日上街反貪,他們沒有丟石頭,沒有拿安全帽砸車,聚散聽從號令,一個月如斯,風雨不悔,這種街頭運動,世界那裡找得到?這那是國恥,這是貨真價實的民主光輝,比美國還帥。
反倒是今之當權者,如果認定和平上街的群眾,不過是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把反貪腐運動視為叫鬧,成不了氣候,而好官我自為之,忝不知恥,這才是會載入史冊的國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