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音「ㄗㄤ」,形容善、好;「否」讀「ㄆㄧ」時,原是《易經》的一個卦名,後來引申為不善、不好。
「臧否」二字連用,如諸葛亮〈出師表〉就曾出現「陟罰臧否」一詞,意謂獎勵好人,懲罰壞人。
如果當動詞使用,「臧」是贊同,「否」是反對,意思即褒貶品評人物的好壞,例如:「臧否人物」,「臧」不可誤寫成「藏」。
儘管「臧否」是將兩個相反的字放在一起,但它算不上「偏義複詞」。
「偏義複詞」只取其中一個意思,另一個語素只有陪襯作用,如:「忘路之遠近」,即忘了路有多遠,取「遠」不取「近」。
「難以忘懷」指很難忘記,取「忘」不取「懷」;其他如:「緩急」、「恩怨」、「得失」、「存亡」、「異同」、「虛實」等等。
「臧否」則是好、壞並陳,不須要配合上、下文來決定採取何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