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美國法院文件顯示,美國檢方要求對因被控操縱液晶顯示器面板價格遭定罪的台灣友達光電公司,依《反托拉斯法》判處罰金十億美元,並求處兩名高層主管十年徒刑。友達表示,美司法部所主張的罰金計算基礎不正確,是根據過度誇大及錯誤分析友達在美商業規模而來。
友達光電及其德州子公司與兩名前高層主管,之前被控共謀操縱液晶顯示器面板價格罪名,在舊金山聯邦地區法院受審後遭定罪。
美國司法部聲明,要求對這家台灣規模最大的電腦、智慧型手機以及其他裝置顯示器面板生產廠商,判處巨額罰金,並要求判處友達副董事長陳炫彬和業務副總經理熊暉十年徒刑與罰金一百萬美元。聲明表示,「只有這類重判才能反映出這種犯行的嚴重性,或提供適當嚇阻效果」。
不過,友達說,美國法院尚未決定課處的罰金金額,友達已提供且將持續提供法院正確的資訊及分析,得以讓法院決定合適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