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內政部民政司昨天表示,內政部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最快十月可將草案報行政院審查,宗教團體關切財產申報,還有協商空間。
立法院新會期將展開,內政部長期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盼維護宗教信仰自由、宗教平等原則,並促進宗教健全自治發展。不過宗教團體法涉及層面廣泛,包括宗教團體定義、主管機關、宗教法人財產等,歷經多次立法波折。
內政部民政司副司長林清淇表示,內政部日前已邀集宗教團體召開協調會,持續整合不同意見,希望最快能在十月擬出宗教團體法草案版本,報行政院審查。
林清淇指出,宗教團體對於組織改造後「宗教及禮制司」入法仍有疑義;此外,宗教團體關切的財產申報部分,宗教團體的權利和義務如何權衡,「還有協商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