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司法院法官評鑑委員會昨天公布首次評鑑結果,建議台灣高等法院法官詹駿鴻記過二次、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李昭融休職六月,並報由司法院移送人事審議委員會及監察院;另一案件馬上就會有結果。
立法院去年六月中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年一月六日上路。法官評鑑委員會召集委員范光群表示,法官評鑑委員會成立後受理三件案子,先公布兩件評鑑結果。
其中,詹駿鴻審理某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案件時,誤將一審「不得易科罰金」的判決向上訴人表示「得易科罰金」,並暗示上訴人撤回上訴;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詹駿鴻平常表現不錯,且違失導致當事人損害尚不嚴重,並未到達懲戒的必要。經決議,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並建議記過二次。
另外,李昭融承辦某返還押租金案件時,當庭打電話給同院擔任法官的丈夫討論案情,勸諭和解過程,或嚴厲辭色,或以輕率譏諷當事人;評鑑委員會認為其違失牽涉審判獨立的維護、開庭時欠缺對當事人人格的尊重,且先前已受過降二級改敘的懲戒,決議報由司法院移送監察院,並建議休職六月。
兩位法官的未來,將待後續議處,其中,李昭融若經監察院彈劾,將會移由職務法官進行審理,情節嚴重將遭撤職。第三案是高雄地院法官王榆富,因擅自使用戶役政系統查他人個資,遭司法院移送。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尊重決議結果,並將依據法官法相關規定,檢具受評鑑法官相關資料,分別移送監察院審查或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