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據彭博社報導,判決三星侵犯蘋果公司專利的陪審團,是以描述Google對三星決策影響的電郵做為依據。
三星侵權案的九人陪審團主席霍根接受訪問時說,陪審團決定三星侵犯蘋果產品時,經歷「精細的」程序。霍根說,在決定侵權是「任性的」(willful)或「故意的」(intentional)時,「我們知道必須訴諸證據」,亦即電子郵件。
這些電郵包含一項三星二○一○年內部訊息,電郵中描述Google曾要求三星改變設計,不要讓產品看起來和蘋果太過相似。陪審團認定侵權是故意的,也讓美國聯邦法官高蘭惠下個月考量蘋果的要求,決定是否禁售若干三星產品時,可以把賠償金額提高三倍。
霍根說:「三星電子最高層級的要角下令屬下實際去抄襲,所以整個關鍵也在於你是否認定三星實際就在抄襲。在看到來自Google的訊息,告訴三星避開蘋果的設計後,我們的看法也就此落定。」
陪審團判決三星侵犯蘋果的六項行動裝置專利,須賠償十億五千一百八十五萬美元,這項宣判也可能導致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禁售。
蘋果專利戰奪勝:偷竊就不對
蘋果贏得指標性專利訴訟後,執行長庫克(Tim Cook)透過內部公告告訴員工,蘋果公司「一再」要求三星停止抄襲蘋果設計,對方屢勸不聽,蘋果才一狀告上法院。
據路透取得的蘋果內部備忘錄,庫克告訴員工:「我們一再要求三星停止抄襲我們的產品,並在不得已情況下採取法律行動。」庫克在名為「蘋果重要的一天」公告中說:「評審團做了決定。」他說:「我們樂見陪審團認定三星蓄意抄襲,他們這項裁定傳達嘹亮而明確的訊息:偷竊是不對的。」庫克也說,他希望「全世界都聽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