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臨時會日前通過美牛修法後,衛生署專家會議昨天敲定,採取聯合國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通過的安全容許量,牛肉瘦肉精萊克多巴胺的殘留容許量訂為十ppb,衛生署將在萊劑禁藥令撤銷後公告這項標準,依法檢驗把關。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長康照洲指出,食品衛生安全與營養諮議會與專家認為,每日每公斤體重的安全攝食量訂為一微克時,台灣十九到六十四歲男性平均每天吃十二點八五克牛肉,吃到牛肉殘留十ppb以下的萊劑,僅為一微克的百分之零點五,對人體產生的健康危害風險,是在可接受範圍。
康照洲說,攸關萊克多巴胺解禁的《食品衛生管理法》修正草案已三讀修正,待總統公告後,衛生署將參考專家建議,在農委會撤銷禁藥令之後,預告牛肉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十ppb,再擇期公告,未來衛生署也會加強邊境以及市售牛肉產品的抽驗,及早規畫全面稽查強制標示規定,確保在安全容許下,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