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為吸引新僑子弟回國升學,教育部僑教會昨天公布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僑生在海外連續居留年限由八年縮短為六年,各校僑生錄取名額採「外加方式」,以避免影響一般學生的就學。教育部希望新修正的辦法,能提高僑生返國就學意願,且保障其他學生受教權益。
僑教會表示,為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升學,也保障國內一般生的就學權益,教育部決定透過明確規範僑生就學優待的適用對象、範圍、外加錄取方式及錄取上限等,同時適度放寬升學管道,以建立公平、合理的僑生回國就學機制。
新修正的辦法,有不少變革,其中最受各界注意的就是縮短僑生在海外連續居留的年限,從八年修正六年,但申請分發大學醫學、牙醫及中醫學系的僑生,則仍維持原有八年的規定。
此外,僑生在就學期間亦不得任意變更身分,不得申請就讀各級補習及進修學校等。
在優待加分這方面,參加高中以上學校新生入學考試的僑生,其優待方式統一以加原始總分的百分之二十五來計算;比照大學入學分發模式,增加報考四年制技術學院未達各學系最低錄取標準的僑生,可以進入台灣師範大學僑生先修部就讀的規定。
此外,為避免對一般生造成不公平,新修正辦法也明訂僑生參加升學考試的加分優待,只能以一次為限,並應於畢業當年使用,以確保全體學生的教育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