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因為來自民間,深深了解官員對民眾的種種壓迫以及官商勾結帶來的剝削與危害,為了整頓官場秩序以及維護百姓的權益,以嚴刑峻法來澄清吏治,官員(公務員)只要貪汙數字在六十兩以上的,就要處死。
官員一旦犯了貪汙罪,不但要被砍頭掛在高處「梟首示眾」,他的身體也要被撕開剝皮,並塞上稻草;然後放在由土地公廟改建的所謂「皮場廟」裡,這種死法稱為「剝皮實草」,相當的殘忍血腥。但朱元璋卻認為,只有透過極端的手段,才能杜絕官員貪汙腐敗。
但是沒想到洪武時期卻接連出了幾個重大貪瀆案,跟公務人員有關連的就是「空印案」。
原來當時地方財政人員,必須帶著帳本跟公文到中央核對帳務,如果發現核對數字有錯時,就拿出事先蓋上官印的空白文書,然後隔天把核實的數字寫上,呈報中央財政單位。地方官員的這項做法,主要是因為有些地方離南京(中央政府所在地)相當的遙遠,如果發現錯誤,必須重寫,就得返回地方重寫並加蓋印章。
為了避免來回往返耽誤時間,所以地方人員就便宜行事,事先準備好蓋上官印的空白文書,出錯了就可以隨時改正節省時間。
大家都知道的做法,偏偏只有朱元璋不知道,等他察覺以後,便認為「空印案」,不只侵犯了他的皇權,更容易成為貪汙舞弊的溫床,於是下令嚴辦,地方官吏各個戰慄害怕。
有一位叫鄭士利的讀書人,因為他的哥哥鄭士原也捲入「空印案」,於是寫了一篇辯護文章,朱元璋看了以後更是生氣,把涉案的人全都殺了,更將鄭士利發配邊疆。
估計涉案被殺的官員至少在千人以上,其中以清廉著稱的山東濟寧知府方克勤,一件袍子穿了十幾年也不換,勤儉愛民的好官,竟然因「空印案」遭人陷害冤殺。
朱元璋痛恨貪官,殺了上萬貪官,砍他們的頭、剝他們的皮,但貪汙卻從來沒有停止過,佛家說貪、瞋、痴是三毒,想要消除「貪」念,真是不容易,所以時時勤拂拭,警惕自己,莫使惹塵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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