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國內有十六家運作中的工廠,因使用含氯有機溶劑超過土壤或地下水管制標準,環保署認為,可能對環境造成重大警訊,昨天公告中油大林煉油廠等十六家工廠為土壤或地下水汙染場址,並要求各縣市環保局依法要求業者採取應變措施,進行聯合稽查。其中,桃園縣旭富製藥,地下水的二氯甲烷濃度甚至超標一萬零四百八十倍,最嚴重。
環保署一○○年至一○一年執行「運作中工廠土壤及地下水含氯有機溶劑汙染潛勢調查及查證計畫(第三期)」,共完成八十四家工廠汙染評估,並針對其中具高汙染風險者採樣土壤或地下水調查,發現十六家汙染超過標準。
這十六家汙染場址,有七家單項汙染物濃度超過管制標準二十倍以上。
其中,桃園縣的旭富製藥,地下水的二氯甲烷濃度達管制標準一萬四百八十倍,最嚴重,二氯甲烷已被世界衛生組織(WHO)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署(IARC)列為可能人類致癌物。
這十六家不合格工廠,遍及北中南全台,分別是:新北市七星製藥、桃園縣皇皓、順倉、慶泉金屬、旭富製藥、水美工程(觀音廠)、及東培工業(中壢廠)等六家;台中市台福工業,以及彰化縣榮工彰濱、虹貿實業、景大工業等三家。另外,還有台南市生達化學、台灣多代,高雄市萬寶至馬達、榮工大發、中油大林煉油廠等三家。
環保署土汙基管會執祕蔡鴻德表示,含氯溶劑主要被用在清洗零件、機台之用,經過調查,這些汙染超標工廠,並非惡意傾倒,而多屬管線、水槽老舊或儲存不當而不小心滲漏,各地環保局已依法,要求業者立即採取應變必要措施,以減輕汙染危害或汙染擴大。
針對有地下水汙染工廠,環保局也就工廠外圍進行民井調查,蔡鴻德說,只有彰化縣景大工業,在場址外圍一口民井測到有地下水汙染,彰化縣環保局已將該井列為地下水汙染管制區,所幸,附近農地經調查,並無遭到汙染情形;其他十五家工廠的地下水汙染則都只限於工廠廠區內,沒有農漁產品汙染的疑慮。
蔡鴻德表示,針對汙染工廠,將依法各開出控制場址十萬至五十萬元罰鍰、整治場址十五萬至七十五萬元罰鍰,而歷年調查結果顯示,汙染洩漏多發生於工廠裡的廢液貯坑、製程陰井、儲槽區、製程區或空地等區域,呼籲使用含氯有機溶劑的工廠,應妥善處理廢溶液、加強自我管理,也建議改變製程技術,尋找替代溶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