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外電報導】歐洲奶爸產假最早源於注重社會福利的斯堪地納維亞等國家,其中瑞典奶爸產假還長達一個月,根據統計,該國有五成的新生兒父親申請放這個假。瑞典法律規定這個假期不可「以其他理由借用或由他人替代」。
「奶爸產假」明文規定者有八個歐盟國家,葡萄牙五天、瑞典十天、法國十一天、丹麥十四天、芬蘭十八天與挪威二十八天。在西班牙若雙親都是工作者,父親可申請十周的奶爸產假。希臘在二○○一年立法明定奶爸產假權利。歐盟一九九六年頒布家庭政策指令,規定雙親中一人有權利申請至少三個月「教育假期」在家帶孩子,不影響工作位置。
在事實層面上,這些假期的使用絕對「跟錢有關係」,在補助額度高甚至保留薪水的國家,幾乎所有的爸爸都爭先恐後搶放育兒假,例如丹麥。多於半數的丹麥爸爸會申請奶爸產假,公務員爸爸更是爭放十周的育兒假,因為他們的薪水照發,真是不放白不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