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淑芬
我的同事小婕雖然已嫁為人妻,在公婆的開明作風下,仍可為娘家付出金錢和心力。
她公婆說過:「即使是我們家的媳婦了,身上流的血緣關係,是永遠也斷不了的。如果一個女人不能給親身的父母及手足愛,試問,她哪來的能力可以愛我們家人。也就是說,娘家的父母教育成功,孩子懂得反哺父母,與兄弟姐妹維持良好關係。這樣子的媳婦當然有十足的權利和義務,為原生家庭付出。夫家的人在精神上的支持,也會是媳婦努力的動力。當然囉!媳婦也會用善良的心、孝順的態度來跟公婆相處。家裡才會和樂相融。」聽完小婕的話,讓我們點頭如搗蒜。
我的公婆雖然個性較為木訥,但行動上對我娘家的付出,可是不輸給我這個女兒呢。婆婆買東西時,會多買一份送給我媽媽,鄉里舉辦遊覽活動,也會邀我雙親一起參加。我婆家的家族旅遊或聚餐,我父母不曾缺席過。
我非常慶幸我有這麼好的公婆,他們不會把愛掛在嘴上,但以實際的行動表示,我很感恩也很感激,所以我們婆媳關係密切,在外人的眼中,總會把我當作是婆婆的女兒,這一點我很引以為榮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