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一○○年度下半年大學校務評鑑,高教評鑑中心昨天公布結果。受評的三十四所公私立大學,台灣大學等二十一校五個評鑑項目全數通過,其中有八所學校有一個評鑑項目「有條件通過」,五所學校有兩個評鑑項目「有條件通過」。
八所學校在「教學與學習資源」,被評為「有條件通過」或「未通過」,主要是專任師資與兼任師資比例過於懸殊,有些則是課程設計與學生生涯規畫連結度不足。康寧大學因近三年教師人數及系所數目隨著學生人數逐年下降,造成系所變動過大,對於學校長遠發展有不利影響,被列「未通過」。
台灣體育運動大學在「學校自我定位」及「教學與學習資源」兩項「有條件通過」,台灣藝術大學與體育大學則都在「教學與學習資源」一項「有條件通過」。
高教評鑑中心執行長江彰吉指出,列為「未通過」,顯示該項目缺失嚴重,亟待改進,明年十月要追蹤評鑑。
台體大校長蘇文仁指出,除七十一位專任教師,還有近二十位專任運動教練,也是正式老師,應一併計算。增聘兼任老師是希望多開課程,讓每班人數下降,達到更好教學品質,不應列為缺點。
康寧大學校長楊慕慈指出,康寧大學是教學型大學,擔任助理教授都是拿到博士三至五年的年輕學者,對教學比較積極認真,至於教授與副教授則是專心研究,這項作法也獲得教育部認可,沒想到竟成為評鑑扣分項目。
評鑑中心表示,收到評鑑結果報告書後一個月內,學校可向評鑑中心提出「申訴」,申訴截止日期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