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長林承勳因案判刑停職,議會發給市內各級學校畢業生「議長獎」獎狀,竟印上「議長因案停職、副議長代行」。學校及家長反映,獎狀代表榮譽,不宜出現不光彩字眼;議會緊急回收重印,獎狀署名改為「代理議長副議長邱芳欽」,但原已有部分流出。

獎狀代表榮譽,尤其是畢業獎狀,許多中小學生視為至寶。也有人把一生就學畢業獎狀,累積保存,拼成終身的「成就榜」、「榮譽榜」,甚至留給後代子孫作傳家寶。議會解釋,林承勳雖被停職,但他的服務處行文議會,要求公文上應將林承勳並列署名,議會才會在公文署名「議長林承勳因案停止職權、副議長邱芳欽代行」。
議長的說詞與議會的做法顯然不當,議會發畢業生的獎狀,議會為主體,議長只是機關代表,議長既然因案停職,即應由代理人署名,沒有必要雙人並列署名而「出醜」。
議會總務組表示,林承勳被控議長選舉買票,一審判刑四年六月、褫奪公權三年,案件尚未定讞,還可上訴。既然停職,就不應再執行職務,換句話說已不具議長身分,至於官司結果如何,那是法律程序問題,與公文署名何關?
有校長表示,學生開心領獎狀,但看到有「因案停職」字眼,歡欣心情頓時落底,領獎卻讓他們「蒙差」,情何以堪。
獎狀發出後,總務組即接到宏仁女中等學校反映署名不妥,議會隨即回收兩百張獎狀,銷毀重印,七日把三百多張署名「代理議長副議長邱芳欽」的獎狀發給各學校。
議長獎署名掀波並非首例,一九九七年嘉義縣議長蕭登標被列為治平對象且通緝,拿到議長獎學生,就說領獎「渾身不自在」,因此不參加畢業典禮,最後校方只好把獎狀、獎品寄到得獎者家裡。
白璧無瑕,獎狀是一種榮譽,容不得任何瑕疵,卻一再發生令人詬病的笑話,值得檢討。
莆田客(文字工作者/台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