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二十幾年間,我一直關心國人的美感素養,因此很注意教育部在美育方面的作為。美育本應該是我國教育工作的一部分,可是從來沒有被認真執行過。這是因為不論政府還是人民,都沒有把美感素養放在心上,大家關心的只是讀書。政府提供良好的讀書環境,民眾可以讓孩子們順利升學,到理想的學校拿到學位,一切就功德圓滿了。美育即使被提到,也是聊備一格。
在我印象中,過去二十幾年,教育部只有兩位部長曾對美育做過一點事,第一位在教育部設立了藝術教育委員會,第二位在高中課程中增加了「藝術生活」科。他們以為美育就是藝術教育。這大體不差,但若把音樂與繪畫當成美,對美的定義就太狹窄了。把美育當成教彈琴、唱歌、畫畫,是達不到美育的目標的。可是我們的教育界一直這樣想,使得整個教育體系,包括中小學的課程與師範教育中師資的培育,都沒有考慮到這一層。所以即使要在美育上做點事情,也有無從下手之感。因為大環境如此,前一位所提出的藝術教育委員會,雖然開了那麼多年的會,委員換了幾波,除了在專業藝術教育上討論些問題外,實在無任何建樹。後一位提出的高中藝術生活課程,因缺乏堅定的主張,無法納入現行教學體系,恐怕也是敷衍了事。
我常思索這個問題,為什麼在學校裡推動美育有這麼多阻力?立刻想到的答案就是主政者對藝術與美感教育沒有概念。過去對藝術教育比較重視者,因對美無感,又只能遷就現有的制度,也很難有所作為。如果今天有一位教育部長,深遠的了解美育的重要性,又有改革的決心,他會怎麼做呢?我們可以替他想想看。
第一步當然要改革課程。藝術教育有兩大目標,一為啟發創造力,另一即為美感培育。目前的「藝術與人文」,對此兩者都是蜻蜓點水,幾乎不著邊際。一位有魄力的首長,會斟酌台灣社會的需要,設立美感培育的獨立課程。過去沒有這種經驗,但絕不是唱歌、畫畫;要請專家擬定課程內容或綱要。可以想像,在擬定內容時,必然遇到藝術教育學者的激烈反對。美感教育早已不是教育學者關心的課題,對於美的看法亦頗為分歧,如何教、教些什麼必然有些爭議,因而對此政策發出反對的聲音。
第二步要訓練教師。這是比較困難的工作。目前的藝術教師是各校藝術系科出身的,他們教學生娛樂性濃厚的音樂與美術沒有問題,教「藝術與人文」未必能夠勝任。培養學生的美感完全是新的內容,當然必須接受特別的訓練,有很多教師未必可以成材,必須另外徵選全新的教師。這一步的困難之處在於為此作育教師,教師的教師在哪裡?什麼人可以勝任?即使克服了這些難題,還要面對教師群的抗議,因為課程的改變會使很多教師失掉或減少工作機會。他們的抗議也可以是無聲的消極抵抗。
第三步要建立一個積極推動的團隊。由於前面的兩大步要面對龐大的阻力,若要政策落實,必須有督導教學的團隊,有系統的促使各校達成美感教育的目標,並對其績效加以評估。美感是一種判斷力,其培養並非一朝一夕之功,要自課堂的教授逐漸推演到生活的體悟之中。所以學校的環境、使用的器物,包括學生的制服都要逐步改善,注意美感。這些必須各校行政團隊熱切的配合才好。如果只是陽奉陰違,只靠上課,是達不到提升美感水準的目標的。
推動美感教育有這麼多難關,教育部長任期有限,誰會去找這個麻煩?所以如此推想,重建美育體系,改變國民素養,非有幾位尚美的國家領袖不可。這當然是夢想難圓的情形。那麼,我如此推想,究竟有什麼意義呢?只是證明國家對美育之無能為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