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電器具皆為耗電產品,仍是家戶的用電大宗來源,並無法實質顯著降低用電量。
2.丟掉舊家電而購置新的節能家電,舊家電回收處理耗時耗能,也是社會成本。
3.一般用戶收入有限,選擇保有舊家電,受到補助的多是有錢人,實有「劫貧濟富」之嫌。
4.民眾「三思而後買」,政府不妨提高補助額度來為買氣「加溫」。
5.目前尖離峰時間定義不完全符合台電目前負載情況,相對應之費率皆應重新審慎評估。
6.提供消費者多元的價格與商品選擇方案,避免用戶間的交叉補貼。
7.讓節能產品走進生活,不只價格要親民,性能也要提高,增加民眾對節能產品的信賴感與愛用程度。
8.政府應妥善規畫,可將預算挪移至補貼所有有意願之住宅用戶免費安裝智慧電表,遂行有效率且具公平性的節能減碳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