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針對近日物價飛漲,公平會昨天表示,經調查餐飲業、麵包店與小吃店,多屬個別業者自行調漲,尚未發現有同業間同時漲價或漲幅相同的情形,無法判定為聯合行為。但是,這樣的結論對小老百姓來說,無法認同,並質疑政府為何不多花些力氣調查漲價的背後真正原因。
公平會表示,針對近日民眾、媒體反映餐飲業、麵包店與小吃業者漲價情形,經調查多屬個別業者自行調漲,尚未發現有同業間同時漲價或漲幅相同之情形,又部分是因業者促銷活動結束,回復原價所致。
公平會解釋,有些餐飲服務內容,口味、用料的差異性很大,同質性不高,售價高低不同,家數眾多,替代品也多,競爭激烈,不具有一致性變動的外觀,所以難因個別業者調整價格認定為聯合壟斷行為而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規定。
行政院長陳曾經表示,「其實是供需來決定價格,所以其實消費者本身的自覺,以及政府的行動,都是很重要的因素。」然而,非必需品如果漲價,消費者或許可以選擇不買,但如果連生活必需品都調漲時,民眾可就難以避免。
每天逛市場的家庭主婦李小姐就說,業者始終用因應成本或上游廠商沒降價來當做漲價的藉口,但國際原物料價不停下降,卻從不見業者在價格上有所回饋;政府口口聲聲說業者沒有聯合行為,卻不查清楚業者真正漲價的原因,漲幅真的讓小老百姓吞不下去。職業婦女莊太太說,竟還有政府高官說,就教消費者拒買。如果只有這招,公僕的價值何在?
業務員曾先生也說,業者漲幅雖不相同,但漲價卻是不爭的事實,事實上部分根本不會受到油電雙漲影響的業者,也搭上這波亂漲潮流,漫天喊漲,受到質疑只要用一句「因應成本」就可以混過去。業者不可把消費者當肥羊宰,政府也不能放任市場價格毫無理由亂漲。
公平會表示,公平交易法針對獨(寡)占、結合及聯合等限制市場公平競爭行為進行查緝與處分,但近日餐飲業、麵包店與小吃業者的漲價情況,並未查獲合意調漲,市場競爭依然健全,依公平交易法規無法介入。
不過,配合行政院物價穩定小組運作,公平會仍會積極調查,若掌握業者違法事證,最高可處以兩千五百萬元罰鍰。自九十六年八月起至今年五月六日,已處分三十六件聯合行為等違法案件,總計裁處金額五億三十八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