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電昨天公告新修正電價調整方案,近七成住宅用電不受影響;以住宅用戶非夏日期間平均用電三百五十度進行估算,經第一、二階段調漲電價後,每月電費約八百九十三點六元,與現行電費八百八十六元相比僅略微增加。
不過若以住宅用戶夏月期間平均用電四百二十七度進行估算,經二階段調漲電價後,每月電費約一千三百四十四點零四元,與現行電費一千二百八十八點二五元相比,增加約五十六元。
觀察第一階段電價調漲後,對住宅用戶非夏月每月平均用電三百五十度的部分影響極小,平均每月電費僅八百八十七元,與現行每月電費相比僅略增一元。
經濟部官員分析,主要是因為住宅用電的第一級距部分,這次從一百一十度拉高至一百二十度,因此原先一百一十度至一百二十度的費率反而比現行電價還低。
至於產業界最關注特高壓夏月離峰用電調幅,每度調幅從原方案的百分之六十二降為百分之五十,兩階段調漲後,每度電價為一點五六元至一點八二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