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財立委賴士葆的證所稅修法版本昨天達提案門檻,對股市淨賺三百萬元以上的投資人課徵證所稅,長期持股優惠縮短成一年,且證交稅率由千分之三降為千分之二。
財政部日前公布開徵證券及期貨交易所得課稅方案,全年淨賺三百萬元以上,納入綜合所得稅課徵,稅率百分之二十。行政院審查後,原則上通過財政部版本,但修正長期持有減半課徵年限為三年。
賴士葆表示,政府要全面課徵證所稅,就要縮小打擊面。根據修法草案,長期持股優惠年限,個人長期持股滿一年者,全年證交所得經扣除三百萬元後,按百分之十的稅率課徵證所稅;法人部分,證券賣出前持有滿一年者,享有交易所得減半課稅的租稅優惠。
此外,每一申報戶全年證券交易所得達三百萬元以上者(不含期貨交易所得),都需申報證所稅,納入所得稅制,採分開計稅、合併申報原則,但給予三百萬元扣除額,單一稅率按百分之二十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