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衛生局抽驗髮廊、美髮材料行染髮劑品質,抽驗十五件產品,八件不合格,高達百分之五十三點三,幾乎每兩件就有一件不合格。八件不合格產品中,兩件沒許可證字號,六件成分與衛生局核准內容不同,依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最高可處一年徒刑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北市衛生局食藥處處長陳立奇表示,根據衛生署公告「含藥化粧品基準表」中,化學成分「p-Phenylenediamine」、「o-Aminophenol」等列屬染髮劑成分,若化粧品含有這類成分,都需向衛生署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許可證後,才能輸入製造或販賣。
但這次查獲的「義大利莎波LK樂開持久染髮霜7/7」及「伊采染髮膏綠色原色0-33」兩種染髮產品,被發現沒有許可證或許可證已被註銷,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另外,「立美特NO PPD高亮彩染髮霜」等六項染髮劑,檢驗後發現,所含的化學成分,與當初向衛生署申請核准的不同。陳立奇說,雖然這些新添加成分,仍屬合格成分,但自行變更染髮劑配方,就須重新申請,違反者,可處十萬元以下罰鍰。
陳立奇呼籲,民眾選購染髮劑,應謹守「一不二要」原則:「不輕信誇大療效宣稱、要購買來源清楚產品、要認明完整中文標示」,民眾若發現疑似違規化粧品,可撥打市民當家熱線:一九九九,外縣市民眾撥打:(○二)二七二○八八八九轉七一○五。詳情可上台北市衛生局網站:http://www.health.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