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委會與衛生署昨天在立法院表示,護理人員勞動條件差,是缺護士的主因,勞委會每年專案調查顯示,三成醫療院所違反勞基法,衛生署長邱文達回應將著手修法改善。
從事護理師工作十年的崔小姐,昨天在現場談到傷心處哽咽說,不同班次,一次可能需要照顧十到二十名病患,當接到醫院電話時,需在三十分鐘內趕到,即使身懷六甲,仍需騎車來回往返。
立委陳歐珀指出,國內醫療院所提供給護士的勞動環境太差,護士平均七年就離職,醫院留不住護理人員,影響醫療品質,也影響病患就醫權。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坦承,台灣護理人員勞動條件的確不好。民國九十七年開始,每年都會發動醫療院所勞動條件專案檢查,發現有三成醫院違反勞動基準法,歸納起來最多的就是超時工作、沒有給加班費或做七天沒有休息一天。
針對護理人員處境,邱文達表示,衛生署已經著手修訂「醫療機構設置標準」提高護理人力配置,將護理人員配置列為「醫院評鑑」的必要項目,不合格者將被列為「評鑑不合格醫院」。另外,也將提撥專款,以改善人力短缺及待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