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桂文亞家被偷了八次,因為警方遲遲無法破案,因而投書報社,其中提到員警受理報案,卻一副狀況還好的態度,好像民眾太小題大作,讓她無法接受。
其實這也是被竊民眾普遍的感受,警方未能加強犯罪預防、減少偷竊,還一副事不關己的態度,必須改正。
桂文亞的投書雖幽默詼諧,但必然有許多無奈,當目睹警方辦案不力,希望能積極偵辦,這麼微小的心願,竟無法獲得警方重視,還認為她居住環境有利竊賊犯案,這是什麼邏輯?警方職責不就是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物安全嗎?
桂文亞真的被偷怕了,電視新聞拍到她住家門上、屋簷裝了五支監視器,連樹上也都裝一支,更架起鐵網全面防盜,這不就是台灣普遍現象,好像民眾只能自我防竊,靠自力救濟消除被竊恐懼,那警察在幹啥?
民眾雖有維護自身安全的責任,但總不能要求家家戶戶住在銅牆鐵壁的房子裡,像桂文亞住家四周的護欄高度超過監獄,還是被竊賊光顧,難道真要通電流嗎?
治安敗壞至此,且遭竊八次破不了案,警方無法卸責,除了不能再以冷漠態度對待民眾,更應苦民所苦,提高破案率,遏阻犯罪,才能喚回民眾的信賴。
莫非(花縣玉里/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