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一百三十一處定點違規照相,去年開出近五十萬張罰單,為國庫進帳約八億元,卻遭到質疑,違規照相原本是要改善交通,但設置在高危險路段違規舉發不多,市議員陳玉梅要求警方檢討違規照相的設置位置,及超速的限速標準,不要為罰而罰。交通大隊表示,四、五月將調車輛違規照相點。
台北市警交通大隊長黃勢清表示,設置違規測速照相,以防範交通意外為主,絕非為罰而罰。例如,陽明山下山方向,曾發生過重大事故,包括遊覽車、轎車超速撞落山坡,也有飆車族橫行,警方設置違規測速桿後,重大事故及飆車族消失。對於議員要求警方分析因果關係,會專案研究。
陳玉梅指出,台北市設有一百三十一處定點的違規照相,其中七十六支為超速違規,五十五支屬於闖紅燈違規,地點已在市警局官網公告。去年這一百三十一支違規照相機,開出四十九萬三千六百七十八張罰單,其中超速違規四十四萬七千零二十一張。以汽車最低罰款一千六百元計算,至少為國庫進帳七億九千多萬。
陳玉梅表示,台北市去年定點違規照相十大「搶錢處」,前三名是:重慶北路四段(高速公路橋下-往北方向)、重慶南路三段二十七巷前(往北方向)、仰德大道四段(下山方向)。
據了解,台北市設置前十大違規測速地點,無一處在去年台北市交通事故前十名路段,只有民權東路四段和民權東路六段、明水路與北安路兩處設置點有一點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