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一名媽媽因機車踏板搭載孩童遭警開罰,在臉書上發起「抗議機車踏板不能載小孩」活動,直指大眾運輸系統不便,「政府以為每個家庭都有錢買汽車嗎」,雖有四千多名家長附和,要求政府修法並提出配套措施,但也有家長認為,小孩站在踏板上易成「人肉安全氣囊」,家長不應貪圖方便而犧牲孩子權益。
筆者兒女分別就讀中小學,家裡不但沒有汽車,也沒有機車,上下學(班)或外出,一家四口除了視情況共乘計程車外,長期以大眾運輸工具代步,目前台灣大多數地區公共交通系統尚稱完善,並沒有不便之處。
但上班途中,時常看到不少家長將小孩置於機車踏板,甚至後面還載一兩個大孩子(雙貼、三貼),搖搖晃晃穿梭車陣中,令人擔憂會發生意外。
據道路交通處罰條例及安全規則,機車前踏板不得搭載人員,違者處三百至六百元罰鍰,在機車後座加裝兒童椅背,或以背巾背負幼兒騎車,也屬違規行為,因此,員警對機車踏板載人開罰,應是依法行事,可能因平常未強力取締,反讓人民積非成是。
既然騎機車搭載孩童有高度危險性,發生事故造成的傷害甚於其他交通工具,筆者認為,交通法令或許有檢討修正及配套必要,但因事關個人及家人安全,家長與其要求政府修法,不如思考安全與便利何者重要。
晴文(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