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四名遭桃園縣敬茂電子公司資遣的員工,昨天赴勞委會陳情,痛批公司無薪假一放三年多,薪水從五萬砍到二萬,去年底還資遣不願放無薪假又減薪的員工,但資遣費也大縮水。勞委會表示,已請地方勞工局查證,若屬實將依法開罰。
勞委會公布無薪假通報人數大減,但敬茂電子員工指控,敬茂自二○○八年實施無薪假至今,薪水減半,每天一早打電話才能確定是否上班,外勞月休無薪假四天,本勞至少休十四天,「老闆要我們共體時艱,但他兒子還可買四百萬賓士轎車,我們的兒子卻是半夜餓到哭」。
夫妻都在敬茂上班的黃先生表示,他太太在公司工作十一年,領到的資遣費卻不到十萬,因為當初勞退轉換新制時,公司逼員工簽下離職書,但實際上仍在公司工作,現在卻拿來當規避付資遣費的手段。
勞委會昨天立刻請桃園縣政府了解案情,確定敬茂電子未通報無薪假,其他違法狀況將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