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中訊】生前契約內容,各家業者規定不一,甚至有詐騙集團利用生前契約詐財,內政部因此委託台中市政府民政局,昨天在北屯區公所宣導新政策,要求業者需將收取的七成五契約款進行信託。
根據新規定,生前契約消費者消擁有十四天的鑑賞期,在鑑賞期內消費者申請退件,業者須退還扣除總價款百分之二十後的餘款;另外,業者收取的契約款,需將七成五存合法的信託機構,確保消費者權益,業者不得以任何名目切割契約款規避信託。
出席說明會的蓮園生活事業,則是首家依照政府的新規定,推出一份新的生前契約,除將契約款委託中華銀行信託外,訂定生前契約的消費者,就能獲得國泰保險公司新台幣一百萬元的意外險及五十萬元的壽險,讓客戶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