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書豪在NBA發光發熱,有立委要求政府編列預算,振興籃球運動,也是立委的籃協理事長丁守中甚至說,籃球運動在國內參與及觀賞人口非常多,是真正的「第一國球」。
記得王建民在大聯盟發光發熱時,政府也說要振興棒運,但不久後,職棒爆發簽賭案,中華職棒差點二次崩盤。還記得十多年前的保齡球熱嗎?當時保齡球館林立,也出現了一批高手,然而,今天是什麼光景?盧彥勳、詹詠然、莊佳蓉等在國際網壇上打出佳績時,台北市政府宣布要蓋國際級的網球場,準備振興網球運動。
其他像跆拳道、撞球、足球等也是一樣,冒出了一個能在國際賽有好成績的選手,馬上有人說要振興這項運動。
可是情況一再重複出現,卻沒有一項運動真正振興了,主因在從民代到政府相關單位,沒人正視本土運動人才培養的困境,有系統地依國人興趣、體能,設計能挖掘、栽培人才,爾後還能替這些曾為國爭光的運動員,安排退路的制度。
林書豪也好,王建民也罷,他們能在NBA、大聯盟發光發熱,除了個人資質與努力,更與美國職業運動體制建全,有非常大的關係。NBA一張門票動則約新台幣萬元,一場球賽的轉播費用要數十萬元,球員高年薪來自強大的商業支撐,台灣不但沒有像美國般強大的市場,也沒有好的體育與商業結合模式,更沒有正確培養與照顧運動員的觀念,想要振興運動,只是癡人說夢。
如今國際的各種職業運動能強大,能培養出頂尖選手,支撐的力量並非國家補助,而是龐大的商業利益,頂尖的職業選手年薪加代言費,一年收入動輒新台幣數億元,台灣沒有這種環境,政府也沒朝這個方向努力,只是看到和台灣有關的運動員,在國際體壇發光發熱,就沾沾光,說什麼希望可以打國家隊之類不用負責,又能討好民意的話,若繼續存有這種心態,無論那一項運動全都振興不了。
墨振運(台北市/運動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