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保全員頻傳過勞死,勞工團體與立委昨天批評,勞委會去年訂出「保全業之保全人員工作時間審核參考指引」,內容籠統,導致「一國多制」,政府應重定合理工時,並盡速通過《勞工安全衛生法》及《職災勞工保護法》。勞委會官員允諾近日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加速修法。
上月底台中市發生保全人員疑似過勞死案件,立委吳宜臻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江健興召開記者會表示,「保全員工時審核參考指引」規定人身及運鈔保全每月一百六十八小時外,但一般保全工時上限授權各縣市審核,導致「一國多制」,台中個案就核定每月三百一十二小時,超過勞委會過勞死認定標準。
吳宜臻說,面對資方,勞工沒談判籌碼,「別再用更多人命來換修法」,她呼籲修正或廢掉《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不要再有變形工時問題,並加速推動相關法令修正,加強雇主預防過勞死的責任:相關法令尚未修改前,勞委會應盡速檢討保全業的工時標準。
孫友聯說,勞工要的只是安全的生活與工作環境,最近會和勞工團體會討論相關法令的缺失。江建興說,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是過度法令,應即刻導正過來,不要讓它成為雇主逃避法令的藉口。
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處技正彭鳳美表示,台中個案會再調查了解,有關勞工安全衛生法等相關修法案,最近將舉行專家諮詢會議,勞委會會盡最大努力在立法院這個會期通過。
勞委會表示,指引中並沒有允許單月工時可長達三百一十二小時,各地方主管機關在符合審核參考指引的前提下,應依權責針對個案的審核事項做更具體或對勞工更有利的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