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與教育,都有教化人心、教人為善的功能,過去,教堂、寺廟,常擔負教育的責任,而國外也有許多神學院的設立,不僅培育神職人員,也從事宗教學術的研究。但在台灣,雖然教育事業興盛,各種宗教大鳴大放,卻因觀念保守、管理機關不同,教育與宗教,涇渭分明。但隨著思想的開放,教育與宗教間,已開始有部分的交集,首先是宗教捐資興學,興辦各級學校,過去天主教、基督教興辦學校極為普遍,除了幼稚園、中小學,許多著名大學,如輔仁、東吳、中原、靜宜等校,均為天主教、基督教所創辦;至於佛教興辦大學則是最近十餘年來方才蔚為風潮,至今已有七所之多,如慈濟大學、華梵大學、玄奘大學等,而由佛光山教團創辦的南華大學、佛光大學等,亦屬於這個範疇。
另一個宗教與教育的關係層面則是在大學內設立宗教研究系所,從學術觀點研究各宗教的哲學、教義、藝術、音樂、文學、文化等,輔仁大學的宗教學系、所是這個範疇的第一個典範。至於培育神職人員或闡揚、研究單一宗教的教育機構,過去都由內政部掌管,普通大學不得設置,但這個限制,在近年來亦有所突破。
過去國內約有一百三十餘所佛學院、基督書院、神學院、佛學研究所、一貫道書院等宗教教育機構,皆經內政部許可立案招生,學歷一直未能獲教育部認可。民國八十九年,教育部召開宗教教育相關會議,研議將神學院、佛學院等宗教研修機構納入高等教育體系,九十三年私校法第九條正式修正通過,開放私立大學校院設立宗教研修學院,並授予宗教學位,使國內宗教教育機構正式納入高等教育體制。過去數十年來各宗教組織、團體辦學成果固然豐碩,但因不在高等教育體系之內,無論師資、教材及課程規畫等,仍有所局限,結合高等教育體制及資源後,不但有助於提升宗教人才素質與知識層次,以學術機構從事宗教人才培育與學術研究,更象徵宗教對於巨變時代所不可取代的教育任務,也開台灣教育史上之新氣象,有助於提高台灣宗教研究在國際間的能見度。
九十五年佛光大學佛教學院承教育部核准設立,開綜合大學申請設立佛教學院的首例,將過去僅止於寺院、私人興辦、不具學位的佛學院,正式推向高等教育體系。
佛光大學是星雲大師號召百萬人捐資興學所創辦的普通大學,目前已擴展至四個學院十九個系所,除了人文、社會科學與管理、理工三個學院之外,尚有全國獨一無二的佛教學院,而至一百零一學年度起,佛教學院佛教學系的博士班也奉准招生,成為一個有學士、碩士、博士班的完整系所,開啟國內在大學設置佛教學院、佛教學系,培育佛教相關人才、闡揚研究佛教的先河,也為佛學研究擘建一個完整的學術殿堂。
在佛光大學佛教學院博士班奉准招生之後,也正是佛光大學成為世界佛教學術重鎮的最佳時機,除了將原屬院級的佛教研究中心升格為校級研究單位外,佛教學院將聯繫國內外各佛教大學、研究機構,延聘專、兼任及通訊研究員,從事各種佛教相關的學術研究;另外聘大儒、設講座、開論壇,展開佛學的傳承工作,而重新設計課程、招攬國內外優秀學生,前來鑽研佛法,培育未來佛學研究、傳教人才,都是當務之急。盼望不久的將來,佛光大學的佛教學院、佛教研究中心,能成為漢傳佛教人才培育的重鎮、學術研究的殿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