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南訊】為防止校園霸凌及衝突事件發生,法務部選定台南試辦「運用修復式正義推動校園反霸凌與衝突事件實驗計畫」,未來將推動到各縣市,昨天舉辦成果發表。
近年來,校園霸凌事件受害者幾乎都是學生,常見老師因體罰不當遭行政處分,甚至吃官司,但台南校園推動修復式正義後,也提供因管教上欠缺周慮的老師一個改善機會,甚受檢察官稱許和鼓勵。
上個月,台南市某國中吳姓等三名學生沒上課,被巡校的一名男老師發現,老師詢問後,因學生頂嘴,老師一時氣憤,持教鞭體罰,造成吳姓學生腳受傷。
家長獲知後,不諒解老師的不當體罰,隔天控告老師涉及傷害。校方獲知後,立即啟動修復式正義機制,因這名男老師多才多藝,建議讓男老師義務教導這三名學生才藝及輔導課業三個月,取代記過等行政處分。
經校方人員和家長溝通,並將義務教導學生才藝的構想告知家長後,家長很贊同,並表示要撤告,且律師費自行吸收,但要求老師捐款給學校。男老師表示願捐五萬元,家長反替老師設想,認為負擔太大,最後捐部分金額。
台南地檢署檢察長周章欽表示,校園許多學生間的衝突,例如:吐痰到學生身上、破壞同學腳踏車、故意拿水潑學生等,都透過修復式正義機制,讓當事人齊聚溝通,說出感受,有些甚至請家長參與,學生之間都能真心道歉,也讓施暴者體認,凡事應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而不是以我為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