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海集團控告大陸上海第一財經的大戰,大陸媒體集體猛轟鴻海集團「大鯨魚欺負小蝦米」下,為了不讓外界產生財大氣粗、欺人太甚的印象,鴻海集團決定撤銷對大陸記者的假扣押,而將第一財經日報列為共同被告,象徵性求償一元。這是由於大陸的民氣可畏,而使得本案問題獲得轉圜,從而得以圓滿「落幕」。但是企業界動輒對於記者與媒體,進行高額的損害賠償請求,此舉容易導致所謂的寒蟬效應,確實不足為訓。猶記前工商時報記者曠文琪,薪資請求權遭到鴻海集團扣押之往事,令人不寒而慄!
個別的記者無法與財團抗爭,甚至於個別的媒體亦無法與財團抗衡。今日鴻海集團之所以自找下台階,聲請撤銷對大陸記者的假扣押,乃是由於其所做所為,業已引起社會上的普遍公憤後,於是不得不「自行退讓」,以免後續影響鴻海集團商譽的情事發生,如因此慘遭消費者的抵制,反而得不償失。
雖然西諺有云:「筆比劍更有力。」但是責成單獨的記者,單打獨鬥地去面對龐大的財團勢力,便陷入雞蛋碰石頭的局面,單一的記者手上握的筆,本身實在沒有能力與實力,去與龐大的財團進行有效的周旋,假設因而委曲求全的話,那麼媒體自居於政府「第四權」地位,若為此不惜卑躬屈膝,自然有損其尊嚴。國內社會的最大弊端,正是欠缺見義勇為的行為,凡事畏首畏尾的結果,自然而然坐大了財團的勢力,只要大家能夠通力合作,俾雙方手中的武器「對等」,記者才能在無後顧之憂的情況下,秉持春秋之筆就事論事,或許記者沒有雄厚的金錢,但是民眾及輿論之支持,就是其背後最大的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