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最近返加拿大寓所小住,正好遇上當地一件說大不大、說小也不小的禁吃魚翅風波。
七十四萬人口的加拿大東部城市密西沙加,以保護沙魚生態的環保和人道理由,決定全面禁止人民撈捕、食用及持有魚翅,加拿大第一大都市多倫多隨即跟進,接著有幾個地方也聲援,準備要禁捕禁吃;加拿大華界掀起強烈反抗巨浪,力道一波波增高,地方政府的禁令出現動搖,同意再檢討。
表面看起來,這是華人社會成功的力量展示,但也引來加國主流社會側目,恐怕無助於不同族群的情感與了解。
華人社會群起抗議的理由,著眼於社會公平與正義不容偏頗,認為魚翅是華人的美食,甚至是滋補品,吃魚翅使得沙魚瀕臨滅絕論點,有待提出更多的證據;捕殺沙魚不人道說法是一種偏見,因為各民族、國家、地區有不同習慣,取得食材及調製過程是否合乎人道,頗難一概而論,像法國人視鵝肝醬為美食,北歐及俄羅斯以魚子醬為珍品,眾人皆知食材的產出過程,為何不禁止或撻伐?
加上「對華人飲食文化的偏頗無知」、「歧視華人飲食傳統」等論點推波助瀾,很快形成一股「敵愾同仇」的力道。
站在族群平等、立法應平等的立場,筆者贊成抗爭,但也願「關起門」看這件事。平心而論,現代人營養過剩,可吃的家禽家畜種類多,不缺動物蛋白質來源,何苦非吃魚翅不可?沒有魚翅不會減損奢華與排場,反而能得到尊敬,這是簡單易懂的道理。
其次是所謂公平,吃魚翅即使不比吃鵝肝醬「不高尚」,畢竟也讓人覺得不人道,華人何必去比不高尚或不人道的程度呢?在世人還貪戀不高尚飲食文化時,華人如能率先節制,不但能贏得普世尊敬,也能證明華人的確高人一等。
邱傑(加拿大Brampton市
/畫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