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名身心障礙者日前走上街頭,參加「下個百年,沒有障礙」大遊行,途中經過監察院時,七名身障者因不滿監院拒絕出借無障礙廁所給遊行民眾,當場解尿並將尿袋掛在監院大門上,抗議「只准官員證婚、不准百姓尿尿」。
看到新聞,我不禁要問,借個廁所有這麼難嗎?監察院的作法實在非常不恰當,身心障礙者走上街頭已經很無奈,連最基本的生理需求,都不願協助,還談什麼「苦民所苦」?難怪會引起如此大反彈。
社會的幸福感是國家文明進步的象徵,照顧弱勢是政府的責任,所謂照顧不是掛在嘴巴,而是要付諸行動,身心障礙者走上街頭,公部門應給予更多的關懷與協助,當天身心障礙者就是有生理上的需要,才會請求協助,沒有必要誰會去借監察院廁所?
如果當天監察院不但借廁所,而且做好標示,並派人協助,不但能建立為民服務的良好形象,更可樹立社會教育的正面示範,俗話說「人在公門好修行」,值得公務人員三思,很可能一件事的疏忽,會讓大家的努力前功盡棄。
潘憲榮(台中市
/文化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