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王建因借用禮堂給友人結婚還證婚,遭到部分人士批評公器私用,日前報載監察院準備研擬禮堂租借辦法,只要符合簡單、不鋪張浪費要求,就可提供民眾辦婚禮,但又引發爭議,有人認為,監察院是國家最高監察機關、國家莊嚴的殿堂,不能開放給民眾做其他用途。
雖然監察院官員表示,這只是研究中的內規尚未成案,但筆者認為,公家機關租借禮堂並無不妥。政府因應日益嚴重的少子化,不斷釋出利多,鼓勵適婚年齡的國民結婚生子,如果公家機關擬定妥善借用辦法,開放禮堂供民眾辦婚禮,何嘗不是增加結婚誘因的措施?
況且,自民法刪除結婚應有公開儀式後,法院辦理公證結婚已逐漸走入歷史,而縣市政府或機關縱使辦理集體結婚,也都是挑日看時,無法滿足人民需求。
眾所周知,許多政府機關都有寬敞的禮堂,而且部分老機關的建築,更是古色古香、莊嚴肅穆,實為辦理簡單隆重婚禮的好地點,只可惜,這些禮堂除機關內部會議、演講、訓練或活動外,其他時間應該都處於「備而不用」狀態。
因此,只要堅守不影響公務的正常運作,及環境的整潔安靜,不耗費公家人力、物力資源,而且堅守借用對象不分黨派、階級、不動用身分或交情等關係的原則,詳細規範政府、機關和人民多贏的租借辦法,誰說不宜?
再說,民眾因借用機會而順道參訪機關,也可讓民眾多了解政府,何樂而不為?
亞秀(台北市/家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