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院會昨天三讀通過追稅條款,現行大小欠稅五點八萬件總共一千零七十七億元,原定明年三月四日到期,若徵收不到就只能勾銷。現在財政部目標鎖定大筆欠稅戶,將追稅期限再延長五年到民國一百零六年三月,納稅義務人欠繳五十萬元以上稅金者,或已遭法院裁定拘提、管收或遭行政執行處核發禁止命令者,都屬於被延長追稅期限的範圍。
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許多欠稅大戶有錢不還,還過著奢華生活在外頭「趴趴走」,嚴重影響社會觀感。
財政部和法務部日前再祭兩道緊箍咒:一是將優先追稅門檻由五千萬元降至一千萬元;二是年底前將明年三月四日到期的欠稅案「掃一遍」,必要時祭出拘提、管收和禁奢等手段,逼欠稅人還錢。除了行政部門加緊追稅,立法部門也配合延長大筆欠稅的追稅期限。
禁奢條款除限制欠稅的納稅義務人,也鼓勵民眾檢舉,若民眾檢舉屬實,經執行官對欠稅大戶核發禁奢命令,檢舉人可獲得一萬至三萬元;如能證明大戶違反禁奢命令且被法院裁定管收,檢舉人最高可獲得二十萬元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