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研議未來將抽菸習慣納入甄選校長的遴選條件,中小學有「菸癮」的老師不得參與校長甄選,多數家長與學生支持,贊同身教的重要;但校長和老師則認為,抽菸屬個人習慣,只要不在校園抽菸就不違法,和道德無關,批教育部管太多。
家長莊青青說,完全贊同教育部做法,她認為,中小學階段學生,特別容易以師長為學習表率,「高標準要求小朋友不能抽菸,身為師長卻又抽,如何讓孩子心服。」若在私人空間抽菸,莊青青也認為不行,「只要抽菸,身上就會有菸味,學生同樣能分辨。」
家長陳璇玲也說,抽菸確實會對身體造成傷害,家庭教育都告誡孩子抽菸不好,「到學校老師還抽菸,那有什麼資格教育小孩。」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張榮輝表示,教育部對教師的管教到了「雞毛蒜皮都要管的程度了。」張榮輝說,社會對校長的標準確實較高,但抽菸屬個人行為,只要不在公共場合和校園抽菸,並不違反善良風俗,不應該關閉校長、教師的私人空間。
中正國中公民與道德科老師詹政道說,教師做為表率,確實不能在學生面前抽菸,教育部立意良好,但抽菸不涉及道德,且是人民自由,做為甄選校長標準,是「管過頭了。」
湖山國小小六生梁家惟說:「我覺得規定很好,因為老師、主任還有校長都必須以身作則。」金華國中一名男同學也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