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一畢業,透過教授的推薦而進入某一名校研究所擔任研究助理;卻因為另有理想抱負,而轉往本土一家公司的研發部門工作,很快的就從小職員晉升為該部門的組長。或許是竄太快了,或許是沒有拿回扣、送紅包的習慣,再加上隨時都能提出當代相關研究發展之概況,並提供不支付回扣的誠實廠商名單,又鼓勵組員們多讀當代研究成果,不要一昧依賴副總經理提供新知,而讓人有利用職權吃豆腐的機會。
就在種種因素成就之下,一次總公司二級主管以上開會,等我報告完工作成果之後,本單位的副總經理卻當場提出一堆莫須有的證據來證明我在侵犯公司利益。當時,所有在場的人都以樣異的眼光看著我,我強壓著即將爆發的怒氣,深知這時任何的反駁都不利於己,心中就起了一念「給我記住!會讓你們得不償失的」。之後我非常平靜的提出辭呈並完整的移交,且仍賣命工作到離職。一個月後,終於另謀出路了。原公司研發部門卻因此而停擺,且差點瀕臨解體。只因為職場不公,而萌生報復之行為。我的同學們覺得我做的很漂亮,我卻感到很難過,因為我又何其忍心傷到過去其他的同事,與貢獻一己之心力的公司,但我個人卻因副總的陷害而害人、害公司不淺,則我與這位利用職權拿廠商回扣、吃女組員豆腐的副總經理又有什麼差異?當下決定,不再進入這類職場,心中並祈求原公司與她們的原諒,卻一直沒有勇氣去當面道歉與承擔!
十多年過去了,我只是不斷的逃避心中的愧疚。直到今日有緣接觸到佛法,更感到無比的懺悔。物換星移、人事已非,佔便宜的、吃悶虧的,都煙消雲散了,只是不知當時所造成的怨恨要到何時才能了,真印證了佛門「冤冤相報何時了」的問題。從此,當我遇到別人的誹謗、誣陷時,我只有衷心的慚愧懺悔,並奉勸天底下的人放下「以血還血,以牙還牙」的思惟言行模式吧!不要把怨恨留到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