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智度論》說(大正二十五、四一一下):「眾生常情,愛其所親,惡其所憎。菩薩得深心故,怨親平等,視之無二。此中佛自說:『等心者,四無量心。是菩薩見眾生受樂,則生慈喜心作是願,我當令一切眾生皆得佛樂。若見眾生受苦,則生悲心愍之作是願,我當拔一切眾生苦。若見不苦不樂眾生,則生捨心作是願,我當令眾生捨愛憎心。』」即知世間一般人皆是親愛其所想親近的人,但卻總是無法相聚;憎惡其所怨懟的人,卻總是常常踫面,就是佛門所說的愛別離苦、怨憎會苦;而菩薩卻能捨棄對怨親的愛憎心。
菩薩為何能視怨親是平等無二的?因為:「怨親平等者,於一切眾生,起慈悲心,無彼我相。何以故爾?若見怨異於親即是分別,以分別故起諸相著,相著因緣生諸煩惱,煩惱因緣造諸惡業,惡業因緣故得苦果。」(出自《慈悲水懺法》大正四五、九六九中)說明了菩薩之所以起怨親平等的心,是因為不起人我之間的分別執著,只要起了執著就會起煩惱而招致種種苦痛的果報。追究菩薩能怨親平等的根源,是因為「菩薩以畢竟空心,煩惱微薄,怨親平等。作是念:『怨親無定,以因緣故;親或為怨,怨或為親。』以此大因緣具足忍波羅蜜,故得作佛。由何而得?由忍怨故,是以菩薩視怨如親。」(出自《大智度論》大正二十五、六六八下)正如看盡人間事之人所說的:「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站在佛法上的解讀,世間沒有永遠的好人或壞人,因為「眾生為煩惱所牽,起諸惡事不得自在。」(出自《大智度論》大正二十五、二八一上)只是因緣各有不同。
總之,要學習菩薩怨親平等的胸懷,在種種利他行,才能不會因「好心沒好報」而憤恨不平,漸漸學習「菩薩利生,怨親平等,為不請友,普覆一切。」出自《仁王護國般若波羅蜜多經疏》(大正三十三、四四二中)的歡喜無瞋行。